苏政地C〔2026〕034号
****政府关于**2026年度 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办理2026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 (沛政报〔2026〕6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鹿楼镇八堡村,朱寨镇暗楼村,五段镇龙塘村、姜庄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1199公顷(其中耕地1.23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11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6.1199公顷,****政府要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
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