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6〕85号
****政府关于**县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转用的请示》(响政请〔2026〕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的国有农用地0.2974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54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44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2974公顷、未利用地0.5472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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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6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