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6〕283号
****政府关于**市弶港镇**路西延
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弶港镇**路西延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盐政请示〔2026〕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市的国有农用地0.6649公顷(耕地0.66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664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649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市弶港镇**路西延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9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 2026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