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B〔2026〕74号
****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 第1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2026年度第1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市周庄镇、南闸街道、新桥镇、长泾镇、祝塘镇的集体农用地0.0224公顷(含耕地0.01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22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224公顷。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