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6〕027号
****政府关于**2026年度 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2026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沛政报〔2026〕1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鹿楼镇杜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084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084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0840公顷,征收土地4.0840公顷,****政府要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
权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