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6〕39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大政发〔2026〕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你区2026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0.0879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0.0879公顷(耕地0.0679公顷)。具体为: 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市**区草堰镇成文村、草庙镇川洋村、大桥镇洋南村、三龙镇持久村、**镇城乡村的集体农用地0.0879公顷(耕地0.06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区要按照批准的用途利用土地,并督促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利益。 四、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8月1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市****规划局 ****印发 2026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