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B〔2026〕77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市**区2026年度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区洛社镇、前洲街道、玉祁街道、钱桥街道集体农用地0.0238公顷(含耕地0.020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24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238公顷。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分局。 **** 2026年10月8日印发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