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北延(中海路-G345)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南通-海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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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60/2026-03510 文号: ****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2026-09-23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市**区****延(中海路-G345)项目(**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2026〕34号

****政府关于**市**区****延(中海路-G345)项目(**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市**区****延(中海路-G345)项目(**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通政请〔2026〕3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延(中海路-G345)项目(**市**区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市**区**镇和**街道。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1.4928公顷(含耕地1.4386公顷);建新区总规模1.95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4899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3885公顷,含耕地0.9565公顷)。

二、同意**市**区将位于**街道的1.953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1.9534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市**区****延(中海路-G345)项目。

三、以上共计批准建新区总规模1.95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4899公顷,征收土地1.9534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四、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六、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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