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对“锂电池材料修复及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锂电池材料修复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紫荆大道10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购置剥离机、切片机、永磁除铁机、粉碎主机、螺带混合机、电磁除铁机等国产设备10台(套),对企业现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工艺流程及技术进行完善提升。项目利用原有厂房,无新增建筑面积。
产线经完善提升后形成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破碎分选制备黑粉综合利用产线,产能为50000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修复生产线产能为5000吨/年。
项目竣工后,总项目规模达到55000吨/年,其中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能50000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修复产能50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25-****9116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3****2788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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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