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医疗集团大彭分院道路施工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院医疗集团大彭分院道路施工工程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8467.78元 采购需求:****医院医疗集团大彭分院道路施工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内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1日。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盖鲜章)于 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前到**市**区绿地缤纷城3-2201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30(**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30(**时间)。 地点:****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绿地缤纷城3-2201。 联系人:蒋旭 联系方式:0516-****0960 2026年1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