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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 年产空气悬挂部件1200万套、汽车零部件2300万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6日),如对《年产空气悬挂部件1200万套、汽车零部件2300万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自公示之日起资料可供下载查阅。
1.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谈琳花 139****9289
2. 第三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军 180****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