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审批
江苏-淮安-涟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26MA23CTW604孙雨燕
张攀登**省**市**县
**省**市**县陈师街道工业集中区**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G5949-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县 ******县
经度:119.189167 纬度: 33.815556****环境局
2025-12-08
淮(涟)环表复〔2025〕65号****0826MA23CTW604001V
2021-04-16210
85****
****0826MA23CTW604****
****0826MA23CTW604******公司
****0594MA27CKTH0U2026-06-30
2026-07-012026-07-15
2026-09-302026-11-03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行业类别: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N7724危险废物治理本项目行业类别: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N7724危险废物治理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租用**县陈师街道工业集中区内现有厂房(厂房面积为1050m2)进行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合计年周转量为5000t/a本项目租用**县陈师街道工业集中区内现有厂房(厂房面积为1050m2)进行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合计年周转量为5000t/a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进行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不涉及生产工艺(危险废物处置)本项目进行小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不涉及生产工艺(危险废物处置)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依托工业集中区公共厕所的公共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废气:一级碱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固废:单独设置分区,面积约15m2,用于贮存本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包装、废劳保用品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废水:依托工业集中区公共厕所的公共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废气:一级碱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固废:单独设置分区,面积约15m2,用于贮存本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包装、废劳保用品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P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口(P2)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49mg/m3、排放速率为8.62×10-3kg/h,氟化物的排放浓度为0.169mg/m3、排放速率为1.02×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为1.99×10-3kg/h,硫化氢的排放速率为9.65×10-5kg/h,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为63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和硫酸雾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49dB(A)~56dB(A),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43dB(A)~48dB(A),等效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喷淋废液及废包装、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喷淋废液及废包装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喷淋废液、废包装,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2#危废贮存库的专用分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辨别和强化管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紧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储运区、公用工程区、以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强化事故风险环境应急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风险的设施和装备并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已制定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池和应急物资库。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