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工业园****处理厂尾水**化利用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工业园****处理厂尾水**化利用项目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工业园****处理厂尾水**化利用项目(项目名称)
****工业园****处理厂尾水**化利用项目(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业园****处理厂尾水**化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洋镇行审备〔2026〕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业园****处理厂尾水**化利用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工业园****处理厂尾水**化利用项目
2.2 建设地点: 位于**县洋口镇 **省**洋口化工园******
2.3 建设内容:再生水厂企业中水回用设计规模为0.5万吨/d,**中水回用水池、除氟高效沉淀池、泵房、RO浓水池、配套设施设备等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3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16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4.2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 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5.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相应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 ||||
| 业绩要求 | 无 | ||||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及其他查询结果 |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评标入围 | |||||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三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15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16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31家(不足31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 97% 、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 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 、96% 、97% 、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1月4 日至 2026 年11月 25 日09 时 0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11月25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县洋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道555****中心1号楼13层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 189****1988 电话: 181****0507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薛女士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政府
联系电话: 0513-****8818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