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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已召开“341省道****至**周铁段(K10+720~K15+763.607)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会议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资料审议,正式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信息公开的法定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41省道****至**周铁段(K10+720~K15+763.607)工程
地点:**省**市**市周铁镇和**市**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341省道****至**周铁段(K10+720~K15+763.607)工程总长度5.98km,其中****区境内1.37km,****市境内4.61km,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车速100km/h,设置隧道风塔及设备房1座,****中心1处,总投资34.03亿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等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137****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