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60
其它
8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2
1、问: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与图纸不符,以哪个为准 答:已重新上传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相应的最终版图纸,以本次上传的图纸为准,详见图纸附件。 2、澄清内容: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 “3.2.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个月的出勤天数由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其考勤,若发现项目经理出勤天数少于实际工期的80%,承包人应按每少出勤1天支付3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变更为“3.2.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个月的出勤天数由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其考勤,若发现项目经理出勤天数少于实际工期的80%,承包人应按每少出勤1天支付2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从工程开工起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指纹考勤制度。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必须常驻现场,三大员一个月出勤天数必须达到25天,每月出勤天数不满25天,按每缺勤一人次1000元处罚。”变更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从工程开工起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指纹考勤制度。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必须常驻现场,三大员一个月出勤天数必须达到25天,每月出勤天数不满25天,按缺勤人次,以500元/天标准予以处罚。” 附件5: 5、“5、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其出勤天数按月考核,不得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80%,若考核发现项目经理出勤天数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80%,按每少出勤1天处2000元罚款。项目经理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处3万元罚款。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95%,若考核发现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出勤天数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95%,按每少出勤1天处技术负责人1000元/天罚款,五大员1000元/天罚款。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处技术负责人1000元罚款,五大员500元罚款。”变更为“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其出勤天数按月考核,不得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80%,若考核发现项目经理出勤天数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80%,按每少出勤1天处2000元罚款。项目经理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处2000元罚款。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95%,若考核发现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出勤天数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95%,按每少出勤1天处技术负责人1000元/天罚款,五大员500元/天罚款。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处技术负责人1000元罚款,五大员500元罚款。”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4
答疑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