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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CDT427XT | 建设单位法人:周忠平 |
| 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开发区南苑西路1300号 |
| 高端智能电机配件生产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4-C3834-绝缘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1.609722 纬度: 31.822500 | ****机关:**市数据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0 |
| 启数据环〔2025〕1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CDT427XT001Z |
| 2026-09-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MACDT427X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5MA254WGH5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5MA254WGH5E | 竣工时间:2026-08-15 |
| 2026-08-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15 |
| 2026-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为扩建。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依托现有车间并新增租赁******公司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每个车间占地面积均为3111.9m2),并购置研磨机等设备建设少胶云母带生产线、低阻带生产线。本项目新增少胶云母带40吨/年、低阻带1.5吨/年的产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将形成年生产电机定子配件100台、电机配套机座100台、少胶云母带40吨、低阻带1.5吨的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投资5000万元依托原有车间并新增租赁******公司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每个车间占地面积均为3111.9m2),并购置研磨机等设备建设少胶云母带生产线。本项目新增少胶云母带40吨/年、低阻带1.5吨/年的产能。本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形成年生产电机定子配件100台、电机配套机座100台、少胶云母带40吨的产能。 |
| 本次验收仅为一期(少胶云母带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原环评新增少胶云母带产能40吨/年,低阻带产能1.5吨/年;本次分期建设,一期仅建设少胶云母带生产线。一期实际建设生产主要原辅材料、设备减少,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 |
| 本次验收仅为一期(少胶云母带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下列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未变化,无新增废水排放,新增主要排放口,均与环评一致。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要求一致。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24 | 0.012 | 0.024 | 0 | 0 | 0.036 | 0.012 | |
| 0.084 | 0.042 | 0.084 | 0 | 0 | 0.126 | 0.042 | |
| 0.0072 | 0.0036 | 0.0072 | 0 | 0 | 0.011 | 0.004 | |
| 0.0096 | 0.0048 | 0.0096 | 0 | 0 | 0.014 | 0.005 | |
| 0.001 | 0.0005 | 0.001 | 0 | 0 | 0.002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36 | 0 | 0.0036 | 0 | 0 | 0.004 | 0 | / |
| 0.0227 | 0 | 0.0227 | 0 | 0 | 0.023 | 0 | / |
| 0.8997 | 0.0042 | 0.8997 | 0 | 0 | 0.904 | 0.004 | / |
| 1.0735 | 1.7 | 1.0735 | 0 | 0 | 2.773 | 1.7 | / |
| 1 | 按照**经开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隔套冷却水循环补充回用;废气处理喷淋浓液、水性漆上漆清洗废液作危废处置;车间清洗等其他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并纳管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处理厂废水纳管相关要求,其中氨氮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1962-2015)标准要求。 |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连续两天,每天四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氮、TP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 1 | 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性生产工艺及设备,严格控制和减少工艺废气及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产污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胶料混合、上胶、复合、烘焙及胶槽清洗工序有机废气配建“密闭负压收集+水喷淋+多级除湿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4#排气筒”处理设施。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 本项目主要为少胶云母带生产线胶液投料混合、上胶、胶槽清洗、复合、烘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水喷淋+多级除湿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4#)排放。 | 连续两天,每天三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
| 1 | 合理总平及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研磨机、分切机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达标。 | 连续两天,昼间一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非危废类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应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活性碳、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的单位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其中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由企业收集后委外**化处理;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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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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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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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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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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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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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