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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关于对****京能**县王集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公告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污染防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6-11-05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7--****0720
通讯地址:**大道68号210室,****环境局固废辐射****管理中心,邮编223800。
| 批准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文 | |
| ****京能**县王集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宿环辐审〔2026〕9号 | 2026年11月5日 | 关于****京能**县王集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