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0万片红外热成像窗口用锗玻璃生产研发项目等2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审批
江苏-南京-溧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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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年产100万片红外热成像窗口用锗玻璃生产研发项目等2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5

我局(**)拟对年产100万片红外热成像窗口用锗玻璃生产研发项目等2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100万片红外热成像窗口用锗玻璃生产研发项目 **市**区永阳街道水保路1号联东U谷9-B2单元102 **** ******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永阳街道水保路1号联东U谷9-B2单元102,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红外热成像窗口用锗玻璃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片红外热成像窗口用锗玻璃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水与纯水制备弃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清洗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采取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擦拭纸、废污泥、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品、废抛光渣、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包装桶、清洗滤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25-****6168
2 年产1000万片病理切片刀、2000万个包埋盒项目 **市**区永阳街道润阳路88号 达科为(南****公司 ******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永阳街道润阳路88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病理切片刀、包埋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病理切片刀1000万片、包埋盒2000万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注塑、制粒和热处理线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切削液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注塑废气有效收集经风冷冷却器+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磨削、熔化、过滤、保温、制粒工序产生的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苯有组织排放,厂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表9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醛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东、南、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噪声达到4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循环冷却水捞渣交由环卫清运;其他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塑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切削液(含废屑)、过滤杂质、废劳保用品、废过滤袋、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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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