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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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16:04: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维修工程,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开发区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

2.1.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防水修缮、变形缝修缮、门窗边补胶、气楼底部泛水修缮等。

2.1.3 合同估算价:37.93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2026年8月-2026年10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3.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尾页)盖章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江鹏150****2404)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后,通过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相关图纸、清单等附件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交易中心****中心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室(**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心国企采购栏目”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123号 地 址:**市**北路68号

联系人:/ 联系人:江鹏

电 话:/ 电 话:150****24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10.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江鹏; 联系电话:150****2404; 通讯地址:**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2026年11月5日

招标文件(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维修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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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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