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精密注塑配件智能化改扩建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精密注塑配件智能化改扩建项目 | **市古里**博产业园 | **** | ******公司 | 年增产精密注塑配件6亿件 |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清运至****处理厂集中处理,待管网完善后接管。 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DA003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3D打印、机加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 |
| 2 | 血液透****实验室改造项目 | **市古里镇腾飞路1号 | **费森****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主要为血液透****实验室改造,不涉及产品产能变化 |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新增透析液废水、透析机清洁废水、实验器材清洗废水、普通实验废水,依托原有厂内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至****处理厂处理。本次新增纯水制备浓水、冷却水排水,接管至****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接管至****处理厂处理。 废气:本项目化学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吸风罩收集进入管道,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一根18m高11#排气筒排放。焊锡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次依托1台天然气蒸汽锅炉,供热过程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套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分别以新厂房、老厂房边界为起点各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化学试剂废包装、废铅酸电池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