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时超声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次)
****受****委托,对****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产时超声仪采购项目 ;
3.预算金额:40万元;
4.采购内容:产时超声仪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
7.此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相关
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7.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7.2查询渠道包括:
7.2.1 信用中国 网(www.****.cn);
7.2.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7.2.3 信用** 网(www.****.cn);
7.2.4 信用中国(****) 网( http://www.****.cn);
7.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
7.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7.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2日-2026年11月06日,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睢**睢河路193号商务楼520****医院北150米);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时00分--09时30分;
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睢**睢河路193号商务楼517****医院北150米);
4.评标地点:**市睢**睢河路193号商务楼516****医院北150米)。
5.开标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93****6005
通讯地址:**市睢**睢河路193号商务楼520****医院北150米)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 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 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 ,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 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 终止公告 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 终止公告 ,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睢**八一西路2号
联系人:仝主任
联系方式:0516-****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睢**睢河路193号商务楼520****医院北150米)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93****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93****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