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城街道石牛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设计和装修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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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设计和装修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设计和装修总承包(EPC)已由 盱****办公室 以 盱审批(经)〔2024〕012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券100%(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设计和装修总承包(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盱****社区

2.1.2建设规模: ****农贸市场室内整体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4118.65平方,包括一层,二层,三层室内装饰、消防通风、电气、给排水改造等。

2.1.3合同估算价: 900.3910万元 (其中**费812.8910,设计费32.5万元,暂列金5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40 日历天。

(1)设计工期:1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同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施工工期:13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等。

2.3****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4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无 。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③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 ;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可以提供毕业证书作为佐证)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监理业绩。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造价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载明的为准,造价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 10 月 22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9 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和《****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https://zhfwpt.****.cn:12443/ms/admin/#/open/dthc-list发布的信息为准)。

3.12****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审查办法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1****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和业绩)进行评审,根据“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取8家至下一轮环节,进入本轮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8名的,全部进入下一轮评标。“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

(2****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7名投标人成为定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7名的,全部被评为定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监理业绩。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造价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载明的为准,造价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③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 ;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可以提供毕业证书作为佐证)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联合体投标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总承包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承诺书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其他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 ”“信用中国 ”“信用** ”“信用** ”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和《****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https://zhfwpt.****.cn:12443/ms/admin/#/open/dthc-list发布的信息为准)



注1.以上要求提供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4%、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4%、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 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总承包经理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0.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师或建造师或工匠称号的,得0.4分,本项最高得0.7分,限评1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有一个得0.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师或建造师或工匠称号的,得0.4分,本项最高得1.3分,限评1人。

注:a、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其余均不可兼任,如兼任均不得分。

b、须提供上述人员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c、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可以提供毕业证书作为佐证。

d、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处)、荣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2.2.4(5)

工程业绩(1分)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 年10 月 1 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工程业绩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工程类型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资格评审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6)总承包经理承担过的业绩,是要求以工程总承包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

2.2.4(6)

其他评分因素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5人以上单数

5.2.1

定标标准

(1)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3)投标人(牵头人)承揽过的房建工程EPC业绩

注:(1)(2)(3)项定标因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模块)。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定标前招标人视情况可对入围企业考察

5.3.1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或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的“**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2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省**市**县

盱城街道淮**路37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 曾浩 联系人: 张明星

电话: 195****2215 电话: 180****199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陈星

邮编: 211700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2117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

联系电话: 0517-****2373、0517-****9951

10.3异议渠道

****建设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公平性审查表.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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