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6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荣豪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邳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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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6-11-06
信息名称: ****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6日受理并拟批准****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的公示
文号:
时效:
****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6日受理并拟批准****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园区紫城路12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寰淼****公司

受理日期

2026年11月6日

环评报告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及内容:购置安装玻璃钢制品生产设备50台(套),年产玻璃钢罐400吨、玻璃钢管550吨、玻璃钢管件50吨、玻璃钢盖板1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

生产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罐、管、圆柱管体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 。

(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厂处理,待管网铺设到位后,****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纤维边角料、废模具、废玻璃钢边角料、废布袋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相应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防止企业运行过程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电 话

****8505

联系地址

****中心813室

电子邮件地址

****@163.com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