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塍镇志泉村田干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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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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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塍镇志泉村田干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市****委员会的高塍镇志泉村田干环境提升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图纸范围以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质量标准:合格

2.3工期: 6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项目地点:高塍镇志泉村

2.6合同估算价: 54.75 万元

3、投标人资质条件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你方从 ****(****三楼31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6年 5月-2026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在首页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装订成册。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5000元(伍仟元整)(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并在票据上备注 高塍镇志泉村田干环境提升工程 保证金(手写无效)。

收款单位

****

缴纳

形式

****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使用转账形式的需提供转账回执单、收款单位票据)

开户行

****分行

账 号

732********00061926

退还时间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收据无息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下午2时00分,地点:****服务中心(塍东南路92号)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需提交的原件资料:本章4.3条所列资料原件和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及收款单位票据原件。

注:①除4.3条中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②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需同时提供1.本票或汇票或转账回执单复印件;2.收款单位票据复印件)。

5.4本工程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内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照高塍镇付款时间节点付至审定额的70%,余款第三年付清。审计结束后,按项目合同价款预留3%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其他

8.1本公告所称的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 查询为准)。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9****7599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9****7599

联系地址:高塍镇志泉村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6936

联系地址:****三楼

邮政编码:214200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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