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联系人: 胡剑桥 | 联系方式: 151****8888 |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1-15 16:13 |
中桥商贸城1号楼续建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
****法院于2021年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一案(案号:(2021)苏0826破46号),并指定管理人。2024年12月27日,该案****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商贸城1号楼复工续建,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续建投资人,由投资人筹措资金,并引入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施工单位组织垫资续建。现就1号楼续建及相应已售房屋可催收的购房款独立公开招募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及续建范围
中桥商贸城项目位于**县高沟镇中桥路西侧、六塘**侧,由****开发。1号楼共有商业房屋35套、总面积2862.51㎡,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本次续建范围为A1#楼主体工程、相关公共配套工程及楼栋所属商业道路工程,依照原审批生效的设计图纸组织实施,续建施工总工期约120日历天,续建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本次仅1号楼续建,其他楼栋不参与。
二、续建方式、资金筹措与投资回报
(一)续建方式:本次招募对象为续建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筹措本次续建所需资金并引进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
(二)工程造价:****政府组织评估确认的工程清单和造价为准,当前政府估算约270万元。续建工程造价执行**省现行计价政策,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当地信息指导价执行,人工工资及费用标准按**省最新定额执行;工程进度及价款经监理、审计签字确认,由第三方造价审计机构审核确定。
(三)资金回收与收益:投资人垫资的回收方式、资金成本及收益安排,按重整计划确定的原则,在招募文件及后续签订的投资协议、施工合同中具体约定;续建完成后的销售回款,优先用于投资人垫资本金及约定收益的回收。具体垫资金额、回收比例、价格标准及清偿顺位以招募文件为准。经测算,如购房户全部继续履行,1号楼可催收的购房款697.80万元,续建完成后预计可处置商业房屋约860㎡,按重整计划统一的估价折算变现估价约494.00万元,资金流入合计约1191.80万元,作为投资人垫资回收及收益安排的基础。
(四)投资底线:按重整计划测算,1号楼续建投资人最低应当负担的义务为861.69万元。投资人应当承诺:交付1号楼商业安置房屋1274㎡(按重整计划确定的住宅3800元/㎡、商业5500元/㎡计价口径,对应价值700.70万元),用于落实拆**置;并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用于清偿债权的资产不低于160.99万元(包括现金和其他财产性权利)。
三、工程质量及节点
复工前管理人组织各方施工单位及相关方到场确定工程界面,同时联系公证机构。如施工单位及相关方不到场的,由公证机构全程公证确认工程界面的过程。在工程界面确定前,不组织实质性复工。
由管理人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查明已完工程质量状况,界定已完工程与续建工程的责任界面,明确续建施工范围和质量责任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投资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具有与本次续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能够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足额筹措并垫付续建资金;
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重大违法失信等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接受重整计划确定的条件及本次招募的各项安排。
5.对接购房户催收购房款按期支付工程款,如果未能按期回收购房款,由投资人在收取占用期间相关利息后,垫付资金用以支付工程款。
6.投资人可与有资金实力的施工企业(国资平台优先)签订**协议,由该施工企业承诺如果投资人无法招募施工单位,由其直接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完成1号楼施工。
7.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承诺:在其运营1号楼及相应已售房屋可催收的购房款的前提下,确保向管理人提交用于清偿债权的资产价值的下限(包括实物、现金和其他财产性权利)。
8.投资人在报名成功后应当先行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至管理人账户。
(二)承担施工的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与本次续建工程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2. 具有同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
3. 具有履行施工合同所需的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
(三)投资人单独报名的,应当在报名文件中一并说明拟**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资信情况,并在中选后按管理人要求落实;组成联合体报名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分工、出资及连带责任。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投资人报名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银行授信、存款证明或融资能力证明等);投资及垫资方案;拟**施工单位(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同类施工业绩、项目管理人员及资信证明材料;接受重整计划条件的书面承诺。具体材料清单及格式以招募文件为准。
(二)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下午5时止;通过电子方式(邮箱:****@qq.com)或邮寄方式发送报名材料的投资人应当在上述时间之前发出或者寄出。通过电子方式发送报名材料的,应当在发送后两日内将纸质材料寄出至邮寄地址。
(三)报名地点:****办公室(地址:**省**市****广场律师大厦********事务所12楼(同邮寄收件地址))
(四)联系人:胡剑桥;联系电话:151****8888(微信同号)。
(五)现场踏勘与答疑: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了解项目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管理人组织现场踏勘、答疑。
六、评审与签约
报名期满后,由管理人组织评审,从资金实力与垫资能力、投资方案的合理性、施工单位资质与业绩、施工组织方案、投资回收及收益报价、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人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管理人与中选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签订续建施工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募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