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半导体元件封装材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园区兴浦路198号 | **** | 维娜(**)****公司 |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投资500万元,****园区兴浦路198号现有厂房内,对半导体元件封装材料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年产半导体元件封装材料11000吨。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1.2026年2月28日,建设单位在https://www.****.cn/article-48469-157307.html网站发布第一次项目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2.2026年8月10日,建设单位在https://www.****.cn/article-48469-157310.html网站发布第二次项目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3.建设单位于2026年8月13日和2026年8月18日两次在《扬子晚报》报纸对项目进行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4.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1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5.2026年9月30日,建设单位在https://www.****.cn/article-48469-158818.html网站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废气:本项目部分成型过程产生颗粒物通过“二级滤芯除尘机组”预处理后与生产、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二级滤芯除尘机组”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DA002和DA003排气筒排放,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颗粒物通过“二级滤芯除尘机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QC实验室检测和擦拭清洁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不含氮磷公辅废水,****园区****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行过程中使用的各类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达到“零排放”。 | lqianqian@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