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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资格后审)

****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经济开发区和善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丰开经发备(2024)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济开发区和胜路(沙支河至东环路)市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起点始于丰邑路,终点至东环路。

2.1.2 建设规模:和胜路为一条**东西向道路,设计长度为969.2m,红线宽30m,包含一座跨沙支河桥。

2.1.3 合同估算价:约4143万元。

2.1.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交通、排水、路灯、桥梁、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0092、0516-****1244、0516-****5971)。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如为跨专业承接工程的,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同时提供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的网址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至 2024 年07月09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7月09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9. 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9.3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飞**之窗 13 楼

联 系 人:李科长

电 话:151****63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南路387号南都商务5号楼607室

联 系 人:马璇

电 话:0516-****2788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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