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影像设备技术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0日 17:26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祖元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062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祖元 177****06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场9号楼16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小云158****063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影像设备技术维保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采购方式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刘祖元 177****0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9号楼1608室
联系方式:朱小云158****0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祖元
电 话: 17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