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影像设备技术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0日 17: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04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办公室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祖元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994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06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6158****994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影像设备技术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各一份,(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扫描件;(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网(www.****.cn); ④“诚信**”网(http://www.****.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办公室
方式:请携带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 ,不需出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售价: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4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177****0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86158****9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祖元
电 话: 158****9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