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3-2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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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低价法 |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更改为: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否则视为未提供。 招标文件前附表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为:1、工程量清单;2、施工图纸;3、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请投标人自行下载,链接: https://pan.**.com/s/1V1h4PIU8Ie3_w9AvsjNa6gpwd=rmzs 提取码: rmzs |